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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企业优惠再加码 减半征收受益广

    点击数:25182015-04-05 15:37:08 来源: 梦蝶公司代注册

    新年伊始,小微企业就迎来政策福利啦,快快来认领新年大礼包:“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2015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是25%,扩大以后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及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只相当于10%的企业所得税税负,比法定税率降低了15%。 

    举个例子:

    我区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9.2万元,应纳税额为19.2万元*20%=3.84万元,按照该公司2014年19.2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2015年的应纳税额为19.2万元*50%*20%=1.92万元,也就是说应纳税额由3.84万元减少到1.92万元,可以多减免企业所得税1.92万元,纳税额将减少一半,相应增加公司利润近2万元。 

    新春佳节之际,切切实实给小微企业传来了重大利好消息。(此处应有掌声O(∩_∩)O~) 小编以我区2014年国税数据初步测算了一下,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至20万元后,我区国税管辖的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户数将由3777户增加到4161户,净增加384户,涉及应纳税所得额为5382万元,也就是说,企业应纳税额将直接减少538.2万元,税负进一步减轻。由此看来,2015年我区将有更多小微企业切实享受税收政策红利,有利于小微企业持续良性健康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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