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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杭投资企业投资入户认证
点击数:24752015-04-05 15:29:42 来源: 梦蝶公司代注册
(一)总部迁杭
1、 条件:
(1)总部迁杭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在市、区国地税局登记(工商登记在省、国家局的,税收必须在市区);
(2)决策、销售、财务、科研四个中心须进杭;
(3)迁杭后正常运作,在杭主营业务有纳税累计国、地税10万元(含,下同)。
(二) 其他来杭投资企业
一、条件:
1、1998年1月 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来杭投资企业。
2、来杭投资企业外地资金须占25%以上且外地股东注册资金在100(含)万以上。
3、来杭投资企业在杭已正常运转(有固定资产投资或主营业务有纳税记录,国地税累计缴纳10万元以上);纳税必须在本市市或区税务部门登记。
(三) 购房入户
1、 条件:
(1)购房必须为企业行为;
(2)购房资金必须是外地资金即企业注册资本中外地投资部分必须超过购房价款;
(3)注册资本中,外地投资领占25%以上;
(4)2001年4月7日以后购房;
(5)购买1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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