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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若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不涉及改变公司领导班子产生程序、也不涉及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调整,则不需要提交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
4、由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C)》 ,若有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还需提交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任职文件;若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的,还需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涉及公司董事调整的,还应提交公司盖章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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